新华社南宁4月19日电(记者 张莺)记者19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自治区教育厅等五部分日前联合发文,对施行乡村义务教育学生养分改进方案校园的食堂伙房提出具体要求。
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义务教育学生养分改进方案校园食堂(伙房)建造规范(试行)》要求,伙房最小运用面积不小于20平米,伙房内要设质料寄存区、食物加工区、配餐区;有必要装备防尘、防蝇、防鼠、照明、通风、排烟等设备设备;用于清洗蔬菜、肉类和清洗餐具的洗刷池不少于3个,洗刷池不能混用,要有显着的运用标识;要有不锈钢资料质地的配餐台、操作台;伙房内不可以设置明沟排水,地漏应能避免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规范》要求食堂伙房应间隔校园独立式厕所、露出垃圾堆等污染源25米以上,食物加工发生的噪声及排放的油烟、气味不得影响教育环境。
此外,校园食堂伙房不得运用再生塑料或非食物用塑料制品盛放煮熟的食物,要根据人数装备电饭锅或蒸饭柜、不锈钢资料质地的餐具保洁柜。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介绍,广西已有29个县归入乡村学生养分改进方案的国家试点,触及当地义务教育校园6123所。为合作国家施行乡村义务教育学生养分改进方案,广西本年出资10亿元为乡村校园建食堂,这一专项资金已下达各试点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