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郴州市商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对粮食加工品、速冻食物、食用农产品、餐饮食物、调味品、饮料、糕点、酒类、蔬菜制品等9个食物大类合计104批次展开监督抽检。依据食物有关规范查验和断定,99批次合格,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状况首要体现为鲈鱼中检出兽药恩诺沙星超支,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残留。现将详细状况公示。
1、郴州市北湖区邓记海鲜店出售的鲈鱼(淡水鱼),经郴州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查验,检出兽药恩诺沙星项目残留实测值245µg/kg(规范值:≤100µg/kg),不符合GB 31650-2019《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食物中兽药最大残留定量》相关规则,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2、桂阳桂花楼大酒店有限公司运用的标称桂阳嘉美环保餐具消毒中心出产的嘉美环保餐具(复用餐饮具),经郴州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查验,检出大肠菌群(规范值: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消毒餐(饮)具》中规则,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3、郴州市第十五中学运用的不锈钢饭碗、餐盘,经郴州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查验,检出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规范值: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消毒餐(饮)具》中规则,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4、郴州市榜首中学运用的不锈钢饭碗,经郴州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中心查验,检出大肠菌群(规范值: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消毒餐(饮)具》中规则,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状况,我局已要求统辖地商场监督管理部分依法予以查办,并要求责令有关食物出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物、剖析原因进行整改。安排核对办置的法律部分应及时按规则采纳食物安全危险防控办法,对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依法处置,并将有关食物出产经营者采纳的危险防控办法和核对办置状况及时向社会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