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此前独家披露的废弃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基金标准(本报4月19日AII1版)得到证实。昨日,记者从财政部的官方网站上了解到,7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将对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征收基金,标准从7元/台到13元/台不等,而拥有资格的拆解企业则可享受35元/台~85元/台的补贴。这一办法的实施对目前陷入停摆状态的拆解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但对于成本压力已经很大的家电生产企业来说则是一个较大的利空。
本报讯财政部透露,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近日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记者了解到,《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已从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虽然条例明确了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将会成为首批依照国家标准进行正规回收拆解的产品,生产企业将主要承担处理费用,但由于涉及生产企业和拆解企业的利益,与条例配套的《办法》数易其稿才最终确定征收和补贴标准。
财政部表示,根据5类产品回收处理补贴资金需要,并考虑相关行业利润水准和企业负担能力,分类确定了基金征收标准,其中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征收后的基金将用于补贴拆解企业。《办法》按照补偿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回收处理成本并使处理企业合理盈利的原则,分类确定了基金补贴标准,其中电视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35元/台、房间空调器35元/台、微型计算机85元/台。
拆解企业对补贴方案的出台普遍持欢迎态度,有拆解企业人士这样计算:以一台废旧27英寸电视机为例,收购价约为70元,拆解后废旧品可卖约60元,加上每台20元的拆解成本,企业亏损约为30元左右。如果补助85元,企业可挣50多元。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上交7~13元/台的基金意味着每销售一台电器都要将其中一部分利润真金白银“奉献”出来。
“这几年来人力成本和运输成本已对生产企业形成了非常大的压力,成本上涨已经到了承受的极限了”,创维集团彩电事业本部总裁刘棠枝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被征收拆解基金无疑对生产企业的成本压力来说是雪上加霜。
刘棠枝表示,不要小看这只有10元左右的成本,“以彩电为例,13元/台意味着将对每台彩电的销售产生0.5%左右的成本影响,对于微利的彩电企业来说已经很重了”。他认为,这对近期出台的节能补贴利好政策形成的效果将产生削弱影响,“或许在经济环境好的时候出台这样的拆解办法更好一些”,刘棠枝无奈地表示。
另有白电企业的高管对本报记者表示,格力、美的、海尔等白电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每年可能要因此上交3~4亿元基金,“整个行业都将承受较大的压力”。
数家生产企业在接受本报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若成本压力无法消化,那只能将这一压力转嫁给终端的消费者,产品的单价上涨将不可避免。
有业内人士表示,尽管《办法》明确“国家鼓励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生产者自行回收处理列入《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科技类产品,但这一规定落实起来非常困难。
“具备享受补贴的拆解企业资质牢牢把控在此前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时确定的105家处理企业,虽然一些生产企业如TCL、海尔、长虹获得了电子科技类产品拆解处理的资质,但数量非常小,生产企业通过涉足拆解领域享受补贴、弥补成本压力的路径并不好走”,上述白电企业的高管直言不讳地指出,各地环保部门对拆解企业的资质把控非常严格。
产业观察人士刘步尘认为,这当中涉及拆解企业和生产企业的利益关系,拆解企业本来就吃不饱,如果生产企业介入拆解领域,生产企业凭借强大的销售网络体系,将对现在的拆解企业形成强烈冲击,“甚至面临倒闭的风险”,因此,生产企业切入这一领域自然会遭到拆解企业的反对。